出版伦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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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光学学报》出版伦理声明


学术期刊作为科学共同体的一部分,不仅是传播知识与信息的载体,更是担负着展示科研创新、促进学术交流与培养学术新人的天赋使命。期刊出版不仅要展示科研成果,也要维护学术尊严、体现科学精神。为进一步发挥科研期刊对学术成果的把关作用,营造期刊诚信出版的文化氛围,《量子光学学报》本着科研诚信、规范出版的原则,参考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欧洲科学编辑学会(EASE)、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关于促进学术出版科研诚信及伦理规范的声明》、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及 Elsevier 等相关出版伦理规范,结合本刊实际制定了同行评议以及编辑出版伦理规范,承诺本刊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有关学术道德和编辑出版相关政策与法规,规范作者、同行评议专家、期刊编辑等在编辑出版全流程中的行为,并接受学术界和全社会的监督。

1 作者的出版伦理

1.1 拒绝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

作者有义务确保稿件的独创性,在约定时间内,未将同一稿件投到不同刊物。研究成果拒绝拆分发表以及低水平重复。作者有义务在文稿综述部分简要陈述归纳其研究领域的背景以及研究现状(主要包括:学术观点、前人研究成果、争论焦点、存在问题及可能的原因)、前沿动态等内容。并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评价。同时,准确分析所投稿件的实用性、科学性、创新性。

1.2 拒绝伪造、篡改、剽窃伪造、篡改、剽窃属于学术不端行为。作者必须确保所提供的稿件真实可靠,能够准确反映研究。

1.3 合理引用参考文献表明学术传承及科学研究之间的内在关联,对本文内容有支持、佐证作用。对他人文献也包括自己前文引用要遵循适当性原则,即保证所引文献不漏引也不过度引用更不虚假引用。引用文献均须明确标明引证来源,并按照国家标准(GB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要求规范著录。

1.4 正当署名作者要对学术论文具有实质性贡献,是论文的直接责任者,并拥有成果的著作权。作者的贡献体现在研究构思、方案设计、文献调研、讨论和提出重要观点、技术支持和保障、数据的采集和(或)处理、数据的分析和(或)解释、论文撰写、论文审阅和修改等。文稿作者有义务确保署名作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参与选题或制定研究方案者;

②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部分研究工作并作出主要贡献者;

③参与撰写论文并能对内容负责者。

所有作者都应对论文具有答辩能力,作者顺序按其贡献大小排序。投稿后原则上不能变更作者,如因特殊原因论文在出版前需要增加或删除作者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应及时向编辑部提交相关的书面申请,并征得所有作者的同意,签署《署名变更同意书》,经编辑部同意后方可变更。所有署名作者都应阅读并同意最后修改稿的发表。对参与了研究辅助工作但不宜列为作者的其他人员可在致谢中列出。

1.5 拒绝基金标注失范作者必须确保稿件标注基金中没有虚假基金、过期基金、无关基金等。

1.6 学术论文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与信息安全投稿论文要保证为本刊首发,杜绝任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问题。论文中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和机构商业秘密,涉密的论文必须事先经过脱密处理。凡涉及知识产权、信息安全等问题,由作者承担责任。

1.7 尊重审稿专家及编辑的建议,若有异议,依照相关程序作出申辩或提出申诉。

2 审者的出版伦理

2.1 同行评议是学术责任鉴于稿件的评审是出版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因此每位科学家都负有公正评审的责任。同行评议结论既是学术期刊选稿的基础性依据,同时又对作者研究工作具有很重要的指导和引导作用。

2.2 及时回应如期完成审稿是作者和编辑共同期待的。评议人应及时审阅稿件,并给出相应的审稿意见和建议,如果因故不能完成评审,应及时告知编辑部,并将稿件退回。

2.3 严谨客观、消除偏见审稿人应尊重作者思想的独立性。审稿人应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能力,客观地评判稿件的质量、实验与理论水平、解释和推断的合理性,对稿件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肯定稿件好的方面,同时建设性地提出差的方面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同时,应注意评阅只是对于学术内容的评价,不对个人做出评价或者人身攻击。

2.4 认可不同研究方法的价值审稿人应在强调自身长处的同时,看到其他研究方法的固有价值。研究人员不一定会使用评阅人喜欢或擅长的研究方法,评议人应理解其他方法可以提供更多的方向与视角。

2.5 关注文献引用审稿人需根据自身知识范畴注意作者是否漏引(包括“用而不引”)了同行的重要相关论著,切记不可以权谋私地建议作者引用自己的论文;应提醒作者所投稿件与其已发表论文或投向他刊稿件的实质性相似之处。

2.6 保密审稿人对审查稿件严格保密,不给他人传阅、讨论。不使用和发表所审阅稿件的数据、方法、结论等。

2.7 规避利益冲突当评议人与署名作者或其所在课题组有竞争、合作、师生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时,评议人应主动设法避免任何真实的或是使人感觉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放弃审阅稿件,退回审阅材料。

3 编辑的出版伦理

3.1 编辑应是学术论文质量的守护者编辑要拥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高水平的科学与专业素养及训练有素的学科编辑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期刊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期刊的各项制度规范,建立期刊出版的编辑责任制与当期期刊与每篇文章的责任编辑制度。坚持“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履行审稿程序,杜绝偏离流程的一切程序外做法。对所有编辑初审合格(包括通过重复度检测)的论文均送外审(盲审)进行同行评议,确保所发表的研究报告和综述已经由适当的有资格的审稿人评审过 (包括适当的统计学评审)。对所有复审、终审通过的论文发表前再一次进行重复度检测。编辑应尊重审稿专家的意见,发挥编辑委员会的作用,科学审视和客观处理论文的学术问题,结合和参考审稿专家的意见,根据文章的重要性、原创性、清晰度、研究的真实性及其与期刊的相关性做出退修、录用或退稿的判断,对退稿提供退稿理由。不惟作者身份,只重论文质量,对论文质量把好最后的关口。将论文质量与期刊质量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珍视期刊的声誉、学术价值和社会责任。

3.2 编辑应是学术诚信与学术出版规范的维护者编辑应自觉且模范地遵守科研诚信、学术道德、学术规范与出版伦理,捍卫学术尊严,努力做好学术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维护学术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要坚决反对违背学术和伦理标准提出编辑意见,坚决反对违反利益冲突规定、违反保密要求、盗用论文内容、干扰评审、谋求不正当利益和其他与编辑有关的学术不端行为。编辑不应受到利益影响而拒绝或接受论文。对原稿以及审稿、修改各环节的资料有管理和保密的义务并确保这些资料的原始和真实。除了相关作者、审稿专家,编辑不可以将所投论文的信息泄漏给他人。编辑应当确保作者投稿的信息不得用于编辑个人的研究或供他人研究采用,确保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编辑部其他相关人员身份得到保护。编辑要遵循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关于促进学术出版科研诚信及伦理规范的声明》和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遵守编辑部“《量子光学学报》工作规程”及其配套的系列制度规范,不断提高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防控能力。要将教育、预防、监督、惩戒相结合,与审稿专家、编委会、学术委员会等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利用专家资源和技术能力,加强论文审稿过程的控制,将学术不端现象尽可能地消灭在萌芽之中,将学术不端的负面影响最小化。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有关部门《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相关规定,论文发表前或发表后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要严格追究作者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惩戒,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诚信提醒、检讨、退稿、撤稿、通报、列入黑名单、通知作者所在单位等。

3.3 申诉与回避遵照申述与回避制度,在合理的和可行的条件下, 允许作者对编辑决定提出申诉, 允许作者要求某专家回避评审其稿件,编辑应及时给予应答并做处理。